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的教学研究与改革🈹,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,加强对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力度,科学引导教学行为🏹🙅🏽♂️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🚴🏻♂️👨❤️👨。 一、选题 选题应紧密围绕我院改革发展和教学实践中的热点🐾、难点问题👩🍳,研究成果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🏃♂️。根据我院的办学定位👠、办学特点、发展方向📞,拟从以下几方面选题😁: (一)在转变教育思想🏺、更新教育观念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的创新和研究🤷🏿♂️。 (二)在改革课程体系、更新教学内容📣、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的教学改革方案及其研究。 (三)在校内实训🤏🏼、校外实习、校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实践实训方面进行的改革和探索。 (四)在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现代化的教学制度🦚、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的改革和研究。 (五)在专业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的研究。 (六)在编写教材、建立试题库和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方面的进行的研究🫵🏼。 二、申报 (一)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在职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,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 (二)教学研究课题立项🧎➡️,由申请人本人自主选择课题项目,确定研究人员、研究进度、研究方式;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~2年。 (三)申请课题须填写《教研课题立项申请表》🙋🏼♀️🤘🏿,经所在系 (部🧕🏼、处⛳️、室)按立项要求审查同意后报高职教学研究室✤。 (四)教研课题实行随时申请,定期审批的办法👃🏽,一般每年3月份进行集中审批🔧,受理期限为一个月👨👩👧👧🥇。 (五)课题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教学研究课题,但在负责一个教研课题的同时,可以参与其它教学研究课题✏️👨🎨。承担省级、院级教学研究项目,尚未结题或完成情况不好的课题主持人,不予受理申报🪃。 (六)申报省级教研项目,原则上应为已列入院级立项研究的项目🫀。 三🕛、评审 (一)经评审确定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🦧: 1.对我院教育🙂↕️、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。 2.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,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,能对提高教学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📁💪🏿。 3.预期能取得较好的效果💅🏿,研究成果有出版、发表、使用🤾🏽♀️、推广的价值。 4.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课题研究所必需的业务水平、研究能力和健康条件,年龄🧘♂️、知识结构较为合理🧖🏻♂️🤴🏼,所在部门能为其研究工作提供必须的条件和时间,课题组由一个人组成的一般不受理申报。 5.课题论证充分🧜🏿♂️,目标明确🤸🏽,研究计划切实可行🦴,研究方法科学🛵,经费预算合理。 (二)学校负责院级教研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🤸🏿。院级教研课题的评审由教学研究室组织实施🚴🏽♀️,由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专家组对课题进行评审。 (三)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投票结果,确定拟立项项目并报主管院长审批。 四👩❤️💋👩、管理 (一)教学研究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课题负责人所在系(部)负责。各单位应对研究课题的进度🩱、质量进行定期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学研究室。教学研究室将对各立项课题进行不定期抽查。 (二)课题主持人应在每年年终向教学研究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,并填写“教研课题研究进度情况表”🔱,评审专家组对课题主持人的年终报告进行审核与评估,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可采取中止🤵🏼♀️、撒消立项,以至追回补助经费等措施🧘🏼♂️。 (三)在课题研究期间如对研究计划作重大调整、主要人员变更或有其他方面重大变化的,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,所在系部签署明确意见,报教学研究室批准后方可实施,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🧅、变更。 (四)课题主持人所承担的项目必须按时结题,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,课题主持人应在规定结题时间前三个月向教学研究室提出书面申请,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👩🏿🚒🍜。延期结题只能申请一次👏🏿,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在项目延期时间内,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或参与其他教研项目。 五、经费 (一)经费使用原则 1.学校加大教研经费的投入,设立教研专项基金 2.教研资金单独列帐,专款专用,厉行节约🚵🏻♂️。 (二)经费数额 1.对于市级以上资助项目,学校按国家资助经费额的1:1配套课题经费。 2.院级教研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✉️,每年立项一次。重点项目课题经费每项不超过10000元,一般项目课题经费每项不超过5000元。 3.市级以上已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可视为院级重点项目参照执行🧑🧒。 (三)经费开支范围 1.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图书资料(含录音、录像、软件、软盘)🦹🏻。 2.课题主持人(及合作者)外出进行与本项目相关的调研🧲🚵🏻、考察。 3.项目承担者参加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学术会议🚽。 4.该项目资料的复印👩🏿🔬、打印📿。 5.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。 6.该项目成果的鉴定费用。 (四)经费管理 1.教研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,实行项目负责人制。报销教研经费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🧖🧎♂️➡️,经院长签字后🤵🏼🌧,方可报销👨🏻🔧。 2.对经费转移、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学校将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,两年内取消其各类教研项目的申报权和各类教研成果的申报权。 六、课题结题🧑🏿💻、鉴定和验收 (一)课题完成后💞,课题主持人应主动与教学研究室联系,按有关程序办理课题结项。所有教学研究项目👩👩👧👦,均应按期进行成果鉴定和验收。 (二)课题完成后,由课题负责人向教学研究室提交结题报告,提供成果主件🌆、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。 (三)立项项目的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(论文、专著等)均应按规定进行标注🙅🏻♀️,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结题报告中。 (四)鉴定和验收采取专家组评议的方法。由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类课题分组评审。 (五)课题鉴定组负责对成果提出公正🦸♀️、客观🫏、全面的鉴定意见📫,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该项目是否通过验收。 (六)鉴定和验收完成后,课题承担人将完整的成果材料两套,研究工作总结一份及研究经费决算🤱🏼、成果鉴定书(复印件)一并送教学研究室存档😔。 (七)没有通过验收的课题,需进一步完善后再次提出结题申请。 七🕌、奖励与惩处 (一)奖励 1.凡按期较好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💇,并取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(通过鉴定),可优先申报新课题🧵🀄️。 2.课题已结题,在确认保质保量完成教研计划,并决算报批后🤶🏽,结余经费可继续使用。 3.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。由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专家组,对验收合格的研究课题进行评奖🖌。学校对获奖课题除颁发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🫶,并作为职称聘任🤾♀️、评优树先的依据。 4.凡受益面大、效果特别显著🛥、能反映我院特色并富有独创性的课题,可进一步推荐申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鉴定。通过以上鉴定的课题🎅🏻,可继续申请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☮️。 (二)惩处 1.对于无故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🪰,而又没有申请中止或撤销课题,学校对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视情况分别或同时给予警告,除强行中止撤消该课题,停止使用课题经费外🥡,视情节轻重在两年内不受理其申请的各级各类课题👳。 2.对在研究工作中违反财经纪律,论虚作假或违反有关教研管理规定,影响学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,造成不良影响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,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律处分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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