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🤾♀️、过期处理决定 1👩🏻⚕️、过期1天罚款0.1元。 2、还书日为节假日时,开馆后第一天还书不罚款,从第二日起计算过期。 3、应于寒、暑假归还的图书💁🏽♀️,开学后一周内还书不罚款,一周内未还书的,从开学第一天起计算过期。 4💆🏻、因公出差不能按时还书者,持学院证明可免罚款。 二、图书的损坏♤👳🏼♀️、污损的赔偿 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✉️👈🏻,是学校财产的损失🌮,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👨🏻✈️。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,特对馆藏书刊的遗失👨🏿🦱、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。 (一)馆藏书的遗失 1、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、污损等现象。若发生上述情况,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。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🤜🏻🧑🏽🎨,除批评教育外🪁,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。情况较严重者👩🏼🔬,按原书价的2-5倍罚款。 2、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。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🥍,丢失、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🧏🏻。丢失📦、损坏一根磁条➙,罚款3元。 3、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.10元。 4、遗失一般图书按书原价的2倍罚款,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,处以5倍的罚款👷🏿♀️。 5、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,应按整套价格的3倍赔偿(若丢失的图书是成套珍贵图书🤾🏼♂️,则按整套价格的10倍赔偿) 🧋。 6🤷🏼♀️、如采用撕条形码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,除报请学院给予纪律处分外🙇🏼,并按原书价的5倍罚款。 7、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,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,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,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部🥄😼,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,超期款另算。 (二)馆藏书损毁🥅、污染书刊 损毁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。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,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📔。 1、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、卷曲、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涂抹🥛、撕裂、散页、裂脊👧🏻、断封、裁割等状况。 (1)书刊出现折角、卷曲🚴♂️,或被勾画😨、圈点🍋、批注、涂抹、撕裂,但可清除、覆盖🍋🟩、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👷🏽,其损坏部分按1.00元/页进行赔偿👩🏿🦰。 (2)书刊出现散页、书脊掰裂、精装封面断裂🏃♀️,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💠。 (3)书刊出现折角🍉、卷曲,或被勾画、圈点、批注🧙🏼♂️、涂抹🤹♀️、撕裂,不可清除、覆盖🧑🦯➡️🧑🏼🎤、粘合🙋♂️,或虽可清除、覆盖、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🥽,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🤾。 (4)图书被裁割(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)按偷窃图书进行处理。 2、污损书刊 书刊的污损是指: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(无论是否具有颜色🧑🏽🍼、气味📄、毒性)所接触,以致出现异色、异味、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🍸。 (1)图书被清洁饮用水(无色无味)浸染🔈,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,其浸染部分按1.00元/页进行赔偿。 (2)图书被污染,但污渍、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🦸🏿♀️、覆盖,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🫱🏽,其污染部分按2.00元/页进行赔偿🕵🏼♀️。 (3)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。 3👨🏼🔧、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,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损污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。 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图书期刊👩🏽🦲;馆藏孤本、库存本等珍贵图书的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另行制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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