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团镇江市委员会
团镇委〔2018〕18号
关于申报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🐴、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的通知
各辖市、区团(工)委,镇江新区团工委🥱,镇江高新区团工委,各直属团组织,各在镇大中专院校团委:
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是团市委授予团员、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。为激励先进🚔,树立典型🧑🎓,团结引导全市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镇江贡献青春力量,经书记室研究决定,在2018年“五四”期间集中对2017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🚴🏿♂️、申报类别和范围
1.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🛶: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前入团,至今仍有团籍🫶🏽🤚🏿,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。入团时不满13周岁的🧑🏽🦰👩🏽🚒,没有参评资格。
2.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☝️:必须是2018年3月31日前在岗的各级团干部,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。
3.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: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各级团委(含团工委、分团委)。
4.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: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团支部或团总支。
5. 拟申报的镇🛵、街道团组织应建设有1个或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🦻🏽。拟申报的团市委各直属团组织及其下一级团组织、各辖市(区)团(工)委各直属团组织应按照区域化团建的要求至驻地街道👵、镇开展结对共建工作💪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
(1)理想信念坚定🧗🏻♀️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⛹🏼♀️、热爱社会主义🫂🧚🏿。
(2)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🔷,品格高尚。
(3)工作本领过硬🗒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🧝🏽。
(4)自觉遵守团的章程↘️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📮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。
(5)成为注册志愿者,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🌿;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,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🤾🏿♀️。
2.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
(1)理想信念坚定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。
(2)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🧙🏻🎿。
(3)忠诚党的事业👩🦽,严守党的纪律,注重党性修养🔗🧗🏻♀️,敢于担当🦌,清正廉洁🧙🏼,模范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。
(4)热爱团的岗位,自省自励💵,作风扎实,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🟪,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。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。
(5)心系广大青年,注重深入基层,密切联系青年❗️,竭诚服务青年🎿,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🤵🏽♂️🧗🏿、号召力。
(6)成为注册志愿者👩🏻⚕️,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🧑🏻🎨;成为网络宣传员🚴🏼♂️,传播青春正能量⌚️,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™️。
3.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
(1)工作活跃🪝,成绩显著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🚑🧑🏼🔧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🤽🏻♀️,团员参与踊跃,在青年中有影响;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🤵♂️🈶,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✅,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,增强服务意识🕡、强化服务职能,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、找得着🧑🏻🎓、靠得住。在落实团省委、团市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、全市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🍋🟩。
(2)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🦸🏻♀️。按期换届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,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◾️。规范开展团员教育🚴🏼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🫛👳♂️。切实履行职责,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,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🕵🏽♂️。
(3)团委班子能力强,业务精,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🤹🏿,团结进取🦸🏼♀️,作风扎实🫔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📃◀️。
(4)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➔,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。
2014年以前受表彰的可再次申报,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🍖。
4.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
(1)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🤘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,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🔟,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👍🏻,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🙍🏽♀️。
(2)组织设置规范🏦,工作制度健全。按期换届🧘♂️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。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管理、团员发展工作🤍。
(3)团支部(总支)成员工作能力较强🤽🏼♀️,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💂🏼♂️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🤒。
2014年以前受表彰的可再次申报👈🧑🌾。已经被推报为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候选单位的,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。
三、申报名额
1﹒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⚙️、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 名额💁🏼。此次拟评选表彰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100名😥,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50名🚴🏿♂️。各辖市🤟🏻、区团委,镇江新区团工委、镇江高新区团工委原则上可推荐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5名,其他单位原则上可推荐2名。
2﹒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名额🍾。此次拟评选表彰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30个,由各级团组织对照“班子建设好、主题活动好、支部建设好、活动阵地好”的标准🏗🦁,从所属团委中择优推荐🫴🏽。各辖市、区团委,镇江新区团工委、镇江高新区团工委原则上可推荐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2个,其他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个。
3﹒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名额。此次拟评选表彰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50个,由各级团组织按照“有班子、有组织🏎、有队伍、有阵地、有项目👨👨👦👦、有制度”的标准😟,从所属团支部中择优推荐。各辖市👕😶、区团委,镇江新区团工委、镇江高新区团工委、市级机关、在镇高校团委原则上可推荐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2个📖,其他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个🐭👩🏽。
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名单汇总表中需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,团市委将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择优表彰。2017年度团情统计数据未上报🧝🏻♀️、2017年度团费未上缴🐵、智慧团建未覆盖的单位,将取消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申报资格💙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,在对拟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严格把关🍄、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、创建措施有力的优秀个人和团组织推荐上来。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在本单位进行申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👨🏼⚖️。
(1)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和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的推荐,应兼顾镇(街道)🟢🕧、村(社区)🙎🏻♀️、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学校等各类基层团组织,并应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企业、青年社会组织、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👬🏻🙅♀️、互联网行业组织团组织、行业协会团组织、园区团组织中的先进典型。未按期换届及团组织领导班子未按规定职级、职数配备的一律不得申报;
(2)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推荐要重点向基层团干部倾斜,各辖市👨👨👧👧🦇、区团委,镇江新区团工委、镇江高新区团工委推荐名额中,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超过1人🍀;
(3)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的推荐要重点向企业、农村等一线团员倾斜,要兼顾新成立的直属单位3️⃣、联系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团工委,年满14周岁的初中生团员如事迹特别突出🤸🏻,可以推荐申报。
2.各类先进申报均按照材料清单(附件1)准备纸质材料(各一式两份)和电子稿❣️💁🏻♀️,材料不全的取消参评资格🏌🏼♀️。申报表(附件2)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,不能空白;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;公示证明材料需是加盖公章的原件(附件3)🦂。相关上报材料(附件4🚴🏻、5)电子版请一并上报(以辖市区或单位团组织名字命名,文件夹下按申报项目建立子文件夹)。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,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。相关表格可从镇江青年网站(http://www.zjgqt.gov.cn)上下载。
3.请务必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镇江团市委组织部(如需寄送,请打包后用EMS邮寄)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🏖👧🏼。
联系人📟:王思思🧎、张洁🧑🏿,电话:80826606;
传真号码:85231494💶;邮箱:zjtswzzb13@163.com
地址: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6号楼215室
附件:1. 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
2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✋🏽、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 🙍🏻♀️、“镇江市 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申报
3.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🖍、“镇江市优共 青团干部”🦀🌡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申报人选(单位)公示(样表)
4. 团组织参与镇(街道)区域化团建工作情况登记表
5.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🕙、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 👨🦲、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申报名单汇总表
共青团镇江市委员会
2018年3月26 日
附件1
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
一、申报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所需提交材料
1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2.申报事迹材料(1500字以内)
3.公示证明材料(由公示单位出具🤲🏻,并加盖公章)
4.荣誉证书复印件
5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名单汇总表
二⛑、申报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所需提交材料
1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
2.申报事迹材料(1500字以内)
3.公示证明材料(由公示单位出具,并加盖公章)
4.荣誉证书复印件
5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名单汇总表
三、申报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所需提交材料
1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表
2.申报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
3.公示证明材料(由公示单位出具,并加盖公章)
4.参与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
5.建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,提供平台运行图片证明
6.荣誉证书和换届文件复印件
7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名单汇总表
四、申报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所需提交材料
1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
2.申报事迹材料(1500字以内)
3.公示证明材料(由公示单位出具,并加盖公章)
4.参与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
5.荣誉证书和换届文件复印件
6. 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名单汇总表
五、具体说明
1.以上所有材料均按一式两份分装报送👩🦼➡️。
2.申报表、申报事迹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3.乡镇、街道团组织作为申报候选单位不需提供参加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,改为提供区域化团建工作情况说明;部分团支部🚖,如学校班级团支部如未参加区域化团建工作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🪜🤹🏽♂️。
附件2
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|
姓 名
|
|
性 别
|
|
出生年月
|
|
|
政治面貌
|
|
入团时间
|
|
学 历
|
|
|
工作单位及职务
|
|
联系电话
|
|
|
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
|
|
|
受 表 彰 情 况
|
|
|
事迹 简介
|
(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)
|
|
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|
县级团委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团市委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| |
|
|
|
|
|
|
|
|
注:此表与申报事迹材料(一式2份),一律电脑打印。
2017年度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
|
姓 名
|
|
性 别
|
|
出生年月
|
|
|
政治面貌
|
|
入团时间
|
|
学 历
|
|
|
工作单位及职务
|
|
联系电话
|
|
|
个 人 简 历
|
|
|
受 表 彰 情 况
|
|
|
事 迹 简 介
|
(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)
|
|
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|
县级团委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团市委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| |
|
|
|
|
|
|
|
|
|
注🦑:1. 此表与申报事迹材料(一式2份)🥍,一律电脑打印。
2. 申报“镇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👨👩👦👦,其所在单位共青团工作获奖情况一并注明。
2017年度“镇江市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表
|
主 要 工 作 成 绩
|
|
|
单位 党组 织意 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县级 团委 意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|
团 市 委 意 见
|
(盖 章) 年 月 日
|
注:1. 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普通高校👰🏿♀️✊🏽、普通中学🧄、中等职业学校、国有企业🪣、集体企业🫵🏽、非公企业‼️、农村🤸🏻♂️、街道社区、军队、青年社会组织、互联网行业组织🧚♀️🪴、驻外团组织、其他。
2. 专职团干部指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🧷,不兼其他工作的人员👨🏽🌾;兼职团干部指既从事共青团工作🤸🏽♀️,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👨🏿🎨。
3.表格请正反两面打印🕡,不得超过2页🤦🏼。